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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阳润丰武功项目疑似污染地块 土壤环境现状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1.项目背景
本地块历史上曾经2度转手,1979年武功县化工厂在此建厂,主要产品为农药六六六粉剂(1983年停产)、滴滴涕粉剂、野燕枯和杀虫剂多菌灵,至1991年停止生产。农大德力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获得地块,在原有厂房设备基础上继续生产农药野燕枯,生产活动持续至2008年。陕西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通过土地拍卖途径购得本地块,购得地块之后并未进行开发,地块闲置至今。
根据武功县相关规划,陕西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此进行房地产开发,地块性质拟调整为商业、住宅用地。
依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原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42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 号)、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陕环发[2017]40 号)等文件中相关规定,拟对于其回收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需要根据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同时,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县分局对陕西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疑似污染地块通知书,要求陕西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场地初步调查。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及调查评估相关法令的要求,尽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主体责任,该场地的使用权人(咸阳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 年 12 月委托陕西国龙奥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原厂址用地进行场地环境状况进行初步调查。
2.场地概况
调查场地位于武功县普集街道联盟路3号,总面积31318.85m2。
3.工作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技术导则》(HJ25.2-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本次初步调查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钻孔取样深度在6.0m~10.0m。土壤监测项目结合场地污染识别结果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污染物基本项目的要求,包括重金属与元素、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石油烃七大类,共计61项。同时,本次详查在地块边界处和其下游方向各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与元素、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等6大类。
4.监测结果与评价
咸阳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生武功项目的31318.85㎡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要求(α-六六六超标),属于污染地块。场地内地下水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 类标准(耗氧量超标)。
5.报告评审结果
2019年12月19日,由咸阳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在武功县召开了“咸阳润丰武功项目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现状初步调查”(以下简称“初步调査”) 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调查报告编制单位(陕西国龙 奥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计11人,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前与会专家及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有关情况的介绍、 调查单位对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评审会专家意见如下:
调查报告场地经营及利用情况介绍总体清楚,采样点布设、采样深度、分 析指标确定、分析方法选择及分析质量控制,符合《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 术导则》(HJ25.1-2019)相关技术规定及场地特征,分析结论总体可信,原则同意 通过评审通过。
项目名称:咸阳润丰武功项目疑似污染地块 土壤环境现状初步调查
委托单位:咸阳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0日